数据治国时代开启: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背后,藏着哪些发展机遇?

2025-06-05 0

国务院公布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,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旨在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,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,为数字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。这一法规的出台,意味着我国政务数据管理正式迈入法治化新阶段,对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。

《条例》开宗明义指出,政务数据是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核心资源。据《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(2024 年)》显示,我国数据生产量已达41.06ZB,其中政务数据作为公共数据的核心组成部分覆盖经济、民生、治理等多领域,天然具备权威性、时效性和普惠性。例如,交通物流数据可优化城市路网规划,金融监管数据可防范系统性风险等。


政务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
政务数据不仅是政府治理能力的 “数字镜像”,更是驱动数字经济的 “源头活水”。《条例》通过统一目录管理、分类分级共享(无条件共享 / 有条件共享 / 不予共享)和全流程质量管控,将分散在各部门的 “数据孤岛” 转化为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系统的 “数据洪流”,为精准决策、高效服务和产业创新提供底层支撑。如山东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建成海洋大数据交易平台,交易额突破1500万元,印证了政务数据从治理工具向经济要素的转化潜力。


法治护航:破解数据共享的 “制度性梗阻”

长期以来,政务数据共享面临 “不愿共享、不敢共享、不会共享” 的三重困境:部门权责不清导致 “数据壁垒”,安全风险担忧引发 “共享焦虑”,标准缺失造成 “数据打架”。《条例》以法治化手段直击痛点:

1.建立 “国务院统筹—地方主责—部门协同” 的管理体制,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机构的六项核心职责(如目录编制、共享审核、安全评估等),压实主体责任;

2.规定政务数据目录需包含数据项、共享属性、使用条件等10类信息,要求无条件共享数据1个工作日内答复、有条件共享数据10个工作日内办结,以 “硬指标” 提升共享效率;

3.引入数据分类分级、加密技术、零信任架构等安全措施,明确 “谁使用谁负责” 原则,对擅自扩大使用范围、泄露数据等行为设定严厉追责条款(如暂停共享权限、追究刑事责任)。


政务数据共享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 “先手棋”

《条例》与国家数据局近期推进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、可信数据空间试点等形成战略联动。

供给端:通过政务数据目录动态更新机制(如职责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),持续扩大公共数据供给规模。2024年全国地市级以上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量已增长7.1%,预计《条例》实施后,政务数据将成为数据交易所的核心标的之一;

需求端:鼓励企业通过政务数据开发智能交通、智慧医疗等应用场景。例如,浪潮云利用政务数据构建城市可信数据空间,推动数据与 AI、区块链技术融合,催生 “数据 + 产业” 新业态;

生态端:明确国家鼓励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政务共享中的应用,为 “数据采集—加工—交易—应用” 全链条奠定技术基础。IDC 预测,2025年中国可信数据空间市场规模将达30.4亿元,政务场景占比超56%,成为技术创新的核心试验田。


政务数据共享是激活数据要素市场的 “金钥匙”,具有公共属性和产业属性双重特征。一方面,其开放共享可直接提升民生服务体验(如 “一网通办” 减少重复填表);另一方面,脱敏脱密后的政务数据可通过数据交易所合规流通,为企业提供征信、风控、市场分析等增值服务。如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交易额突破5000万元其中政务数据衍生的电力、交通数据产品占比超35%,显示政务数据对市场的强大吸引力。


从 “条例落地” 到 “数据强国”

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当下政务数据共享的具体问题,更在于确立 “数据治国” 的新范式
数据是数字时代的 “石油”,而法治是数据要素流通的 “管道”。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》的出台,既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 “筑基工程”,也是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的 “破局之道”。当政务数据真正 “活起来”“用起来”“流通起来”,其释放的能量将不仅限于政务领域 —— 它将成为撬动数据要素市场的支点,为数字中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。正如《条例》总则所言:“统筹发展和安全,遵循依法共享、合理使用原则”,唯有以法治护航数据流通,以数据驱动治理创新,才能在数字经济浪潮中构筑起国家竞争的新优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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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中国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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